为进一步提升我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和工作人员履职能力,4月12日,我所邀请法律顾问黄菊律师讲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知识,全所干部职工参加培训。
培训围绕宣贯《成都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成办发〔2023〕29号),紧密结合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际需求,从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程序和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当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形势和工作要点进行深入剖析,有效地提升了资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摸清国有资产家底的重要手段,下一步,我单位将明确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健全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夯实工作基础,切实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为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